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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私立精緻之家幼兒園
108學年度 幼兒接送辦法
一、目的 (一)確保幼兒上下學之安全。(二)維護校園內師生之安全。
二、實施辦法:
本園未設置幼童交通車(娃娃車);幼童之接送須由監護人接送,或由監護人指定之委託接送者(固定人員)接送;如有特殊狀況需由他人接離本園,需監護人主動打電話來園告知園方,由園長回撥監護人留園電話,並請臨時受委託者出示有效證件,經確認無誤後,方可離園
(18歲以下青少年不得單獨接送幼童)
。
接送幼兒者若有酒醉或精神異常等現象,園方將禁止幼兒接送並連絡告知監護人。若有接送爭議將委請後埔派出所處理。
(一 )上學及放學時間
1.
幼兒上學時間為上午07:20,為顧及安全,請家長將孩子交給值班老師後再離開。 2. 放學時間為下午4:20;延保時段為下午4:30至下午6:00。
3.
如有特殊活動必須更動上下學時間,園方將另發通知單告知,請家長盡力配合。
(二)接送注意事項 1. 請家長接送幼兒時,請於校門口等待,並煩請確實遵守接送時間。
2.
為了孩子的安全,禁止讓幼兒自己來園或回家。
3.
若幼兒無法準時上學,請於上午10:00前來電告知園方。
4.
若家長須於上課中接送幼兒,請事先電話告知老師。
5.
若家長臨時有事耽誤接送幼兒時,請於下午04:00前來電告知老師。
聯絡電話:2959-8787
6.
委託他人接送幼兒時,請先通知園方,受委託人需經身分確認後方可接送幼兒。
7.
請填寫固定受委託接送者姓名、聯絡電話。
為確保幼兒的安全,請詳讀園方之幼兒接送辦法並遵守相關規定。謝謝您的協助與配合!
深耕細耘 精緻與您共創孩子未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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