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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緻之家幼兒園 收、退費基準

CYC The Center of Young Children Preschool

新北市精緻之家幼兒園114學年度退費基準 (單位:新臺幣)

本園依據「新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及退費標準

依據中華民國1111228日新北府法規字第1112426975號令修正發布

依據新北市政府1081225日新北府法規字第1082392227號令辦理

收費項目

金額

收費期間

用途

學費

15,000

一學期

用以支付與教保活動直接相關之人事費用。

雜費

1.500

一個月

用以支付與教保活動間接相關之設備購置費、修繕費、維護費、水電費、行政業務費;私立幼兒園並得用以支付土地或建築物租賃費,或其他庶務人員之人事費用。

 

 

 

代辦費

材料費

2,000

一個月

輔助教學主題所需必要之教學素材。但不得支應於購置才藝()教學用品。

活動費

1,000

一個月

教學及各類活動所需物品及相關費用等。但不得支應才藝()學習活動費用及非幼生之團體旅遊。

午餐費

2,000

一個月

午餐之食材、廚()具、燃料費等。

點心費

1,500

一個月

每日上、下午點心之食材、廚()具、燃料費等。

交通費

0

一個月

本園未提供交通接送服務。

課後延托費

500~1500

一個月

學期教保服務日起訖日期間辦理平日課後延托服務,相關人員加班費及行政支出等

保險費

175

一學期

幼兒團體保險費

家長會費

0

一個月

本園未設立家長會

其他費用

0

一個月

圍兜、書包、餐具、寢具、衛生用品之費用,戶外教學之門票及租賃車輛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均由園方全額支出。不另行收費。

11181日起 準公共幼兒園 每月收費 : 第一胎3000第二胎2000 ,第三胎1000元 ,中低收入戶 免收費

差額由行政院補助每學期 需繳交幼兒團體保險費175元 及課後延托費每半小時每月500 無其他代收代辦費。

 

 

退

 

 

一、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者,本園將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 有下列情形之ㄧ者,應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,依

當月所繳費用總額(含課後延托費用)×請假天數÷當月上課(應到)天數退還費用

() 事先請假且請假日數含假日連續達日以上。

() 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(含假日)以上。

() 國定假日、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等連續假日達(含例假日補假日及彈性放假日)以上。 前項第三款之退費,採事先扣除方式辦理。但須補課之彈性放假日,不予退費。

備註

1. 本園收費基準表之學期收費期限,係以6個月計。

2. 學期中入園者,以實際入園日期為收費、退費基準日。全學期收費項目,按月數比例計算;每月收費項目,按日數比例計算。

3. 本園將依收費規定、繳費及退費收據,註記收費、退費基準及全學期教保服務起迄日,並由園方、家長各執一份。

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

園長陳成禹       

中華民國114年731